课程详情
培训对象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领导。
(二)各省、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CEO、CIO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机构负责人等。
(二)各省、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CEO、CIO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机构负责人等。
培训收益
2010国资企业IT能力建设高峰论坛
邀 请 函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IT)的不断发展,世界也由“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不断转变;围绕着以知识为基础的创新能力竞争、一场以信息化技术为特征的全球化革命正在波澜壮阔地展开。
大型国资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IT应用大规模建设阶段接近尾声,大型国资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处于系统整合阶段和应用整合阶段。信息化建设要走向更高的价值整合阶段,企业需要关注在可持续基础上的IT能力建设。通过挖掘、提升IT能力,从而实现以IT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终极价值和目的。
具体安排见附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2010国资企业IT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具体安排
一、论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07月08日 上午8:00-8:40报到
地点:北京国宾酒店
二、论坛参会人员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领导。
(二)各省、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CEO、CIO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机构负责人等。
三、参会方式
1.对于企业信息化负责人,经申请,免费参加。
2.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由参会企业自理,会务组可代为订房。
3.每家企业最多可派2人参加,其中必须有企业领导或信息化工作负责人。
4.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07月05日。
四、联系方式
会务负责人:刘海全
联系人:张召虎 13717922380
电 话:010-65585488 65584067 传 真:010-65584067
邮 箱:13717922380@
邀 请 函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IT)的不断发展,世界也由“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不断转变;围绕着以知识为基础的创新能力竞争、一场以信息化技术为特征的全球化革命正在波澜壮阔地展开。
大型国资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IT应用大规模建设阶段接近尾声,大型国资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处于系统整合阶段和应用整合阶段。信息化建设要走向更高的价值整合阶段,企业需要关注在可持续基础上的IT能力建设。通过挖掘、提升IT能力,从而实现以IT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终极价值和目的。
具体安排见附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2010国资企业IT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具体安排
一、论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07月08日 上午8:00-8:40报到
地点:北京国宾酒店
二、论坛参会人员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领导。
(二)各省、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CEO、CIO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机构负责人等。
三、参会方式
1.对于企业信息化负责人,经申请,免费参加。
2.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由参会企业自理,会务组可代为订房。
3.每家企业最多可派2人参加,其中必须有企业领导或信息化工作负责人。
4.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07月05日。
四、联系方式
会务负责人:刘海全
联系人:张召虎 13717922380
电 话:010-65585488 65584067 传 真:010-65584067
邮 箱:13717922380@
课程内容
为推动企业信息化部门实现新形势下的转型,进一步加强、发挥自己在新阶段的核心作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于2010年07月08日在北京举办“2010国资企业IT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年会面向全国各行业企业,围绕“强化国资企业IT能力,打造企业现代竞争力”这一主题,从企业效率、业务融合及连续、企业内控、安全保障、经营创新等方面出发,帮助企业提升建立在IT能力基础上的现代企业竞争力。
课程安排
论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07月08日 上午8:00-8:40报到
地点:北京国宾酒店
时间:2010年07月08日 上午8:00-8:40报到
地点:北京国宾酒店
师资介绍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领导。
(二)各省、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CEO、CIO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机构负责人等。
(二)各省、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CEO、CIO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机构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