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培训对象
各单位从事投资决策、纪检监察、项目开发、招标采购、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法律等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金融机构、教育科研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收益
帮助招投标从业人员及监督、审计管理人员把握工作重点,提高监督、审计能力和质量,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进行。
课程内容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最近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交流探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帮助招投标从业人员及监督、审计管理人员把握工作重点,提高监督、审计能力和质量,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进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关于会同有关单位开展“2010年企业会员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培训中心[2009]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招投标采购与评标监督管理实务操作研修班”。作为实施会员制培训计划的活动之一,同时也欢迎非会员企业代表参加此次研修班。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具体详情和参会方式见附件。
注:本次培训费用标准:2200元/人(不含食宿),对于会员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如人数在2人以内(含2人)免收培训费,如人数超出2人,则超出的人员按培训费标准50%收取培训费。
附件:
参 会 报 到 须 知
一、培训内容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起草情况介绍(以下简称《条例》)
1.《条例》与《政府采购法》的衔接;
2.《条例》行政监督;
3.《条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指定部门;
4.《条例》关于资格审查;
5.《条例》投标保证金;
6.《条例》评标专家库管理;
7.《条例》招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8.《条例》法律责任。
(二)招投标监管相关法规释义
1.《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3.《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的工作要点》;
4.《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月1日施行);
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6.《重大建设项目举报案件处理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
(三)招投标最新政策法规解析与招投标实务操作及评标监管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招标采购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2.编制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各环节组织实施策略;
3.评标方案的制定及评标标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标价法)、成本价和低价中标问题的分析;
4.招投标中各种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案例分析);
5.法人招标的利弊、投标报价策略、废标条件与防范及招标人维权注意事项;
6.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参与招投标监督的职责与方法。
(四)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案例解析
1.建设项目审计最新法规释义与热点问题透视;
2.建设项目审计法律依据与典型大案要案评析;
3.建设项目控制系统测评与建设程序合规性检查;
4.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与建设工程合同的甄别与审查;
5.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预决算审计与基建会计舞弊调查;
6.建设项目财务效果评估与外部效果评估理论与操作;
7.纪检监察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依据和重大作用;
8.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建设程序招投标的控制与监督。
四、培训时间、地点
第2期 2010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地点:青岛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五、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2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关于会同有关单位开展“2010年企业会员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培训中心[2009]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招投标采购与评标监督管理实务操作研修班”。作为实施会员制培训计划的活动之一,同时也欢迎非会员企业代表参加此次研修班。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具体详情和参会方式见附件。
注:本次培训费用标准:2200元/人(不含食宿),对于会员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如人数在2人以内(含2人)免收培训费,如人数超出2人,则超出的人员按培训费标准50%收取培训费。
附件:
参 会 报 到 须 知
一、培训内容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起草情况介绍(以下简称《条例》)
1.《条例》与《政府采购法》的衔接;
2.《条例》行政监督;
3.《条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指定部门;
4.《条例》关于资格审查;
5.《条例》投标保证金;
6.《条例》评标专家库管理;
7.《条例》招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8.《条例》法律责任。
(二)招投标监管相关法规释义
1.《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3.《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的工作要点》;
4.《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月1日施行);
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6.《重大建设项目举报案件处理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
(三)招投标最新政策法规解析与招投标实务操作及评标监管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招标采购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2.编制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各环节组织实施策略;
3.评标方案的制定及评标标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标价法)、成本价和低价中标问题的分析;
4.招投标中各种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案例分析);
5.法人招标的利弊、投标报价策略、废标条件与防范及招标人维权注意事项;
6.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参与招投标监督的职责与方法。
(四)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案例解析
1.建设项目审计最新法规释义与热点问题透视;
2.建设项目审计法律依据与典型大案要案评析;
3.建设项目控制系统测评与建设程序合规性检查;
4.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与建设工程合同的甄别与审查;
5.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预决算审计与基建会计舞弊调查;
6.建设项目财务效果评估与外部效果评估理论与操作;
7.纪检监察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依据和重大作用;
8.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建设程序招投标的控制与监督。
四、培训时间、地点
第2期 2010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地点:青岛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五、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2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课程安排
2010年4月22日全天报到,23、24、25日三天全天授课
师资介绍
主讲专家
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领导与相关法规起草专家。采取专家授课为主,辅之现场答疑
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领导与相关法规起草专家。采取专家授课为主,辅之现场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