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培训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培训收益
增强自身和企业的法律知识,保证合法合理。
课程内容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二、有关赔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三、有关违约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第二部分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解析
1、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
2、因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
3、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
4、因约定培训服务期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5、因约定竞业限制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6、与工资支付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7、因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
1、招聘与入职风险预防与控制
2、在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3、“三期” 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4、违纪与怠工员工管理
5、离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6、劳动争议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7、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8、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风险预防与控制
第一部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二、有关赔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三、有关违约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第二部分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解析
1、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
2、因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
3、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
4、因约定培训服务期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5、因约定竞业限制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6、与工资支付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7、因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
1、招聘与入职风险预防与控制
2、在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3、“三期” 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4、违纪与怠工员工管理
5、离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6、劳动争议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7、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8、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风险预防与控制
师资介绍
李 丹 百朗专职讲师,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