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课]股权结构与核心员工法律管理

  • 课程编号:C0014885
  • 发布时间:2013-08-13
  • 浏览量:43,912
  • 状态:发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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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时长: 1天
  • 所属领域: 人力资源 
  • 课程提供方:上海万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开课时间: 2013-10-23 至 2013-10-23(已过期)
  • 开课地点: [上海]上海静安区静安宾馆

课程详情至顶端

培训对象

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务总监/经理/主管、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经理等

培训收益

【Background/背景资料】
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实施人才挽留,是越来越多的企业的共同选择。然而股权分配如何进行、法律风险如何控制、股权结构如何搭配成为困扰众多企业管理层的问题。实际上,股权结构的有效设计成为股权管理中核心问题。
同时在核心员工的管理过程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与服务期管理是人才挽留的的重要方面,2013年《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实施后,竞业限制规则有较大的改变,如何按照新规则重新调整保密与竞业限制策略?为了挽留人才,企业通过培训、特殊待遇、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与核心员工设置服务期,其所签署的协议是否一律有效?相关的签约主体如何选择,法律风险如何控制?亦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问题。
我们将邀请对公司法、劳动法有深入研究的法律实务专家,系统梳理股权结构设计中的法律问题、核心员工的竞业限制与服务期管理问题,通过各类典型案例提示企业在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和服务期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盲点,及时预防和化解争议。

课程内容

【Background/背景资料】
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实施人才挽留,是越来越多的企业的共同选择。然而股权分配如何进行、法律风险如何控制、股权结构如何搭配成为困扰众多企业管理层的问题。实际上,股权结构的有效设计成为股权管理中核心问题。
同时在核心员工的管理过程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与服务期管理是人才挽留的的重要方面,2013年《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实施后,竞业限制规则有较大的改变,如何按照新规则重新调整保密与竞业限制策略?为了挽留人才,企业通过培训、特殊待遇、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与核心员工设置服务期,其所签署的协议是否一律有效?相关的签约主体如何选择,法律风险如何控制?亦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问题。
我们将邀请对公司法、劳动法有深入研究的法律实务专家,系统梳理股权结构设计中的法律问题、核心员工的竞业限制与服务期管理问题,通过各类典型案例提示企业在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和服务期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盲点,及时预防和化解争议。

课程安排

【Outline/大纲】
第一部分:股权结构的法律设计(上午9:00-12:00)
一、股权比例设计的平衡点
1、比例设计的节点
2、不宜采取的股权比例
二、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
1、特别表决权的设计
2、具体案例分析
三、股权激励的基础架构
1、优先分红权的运用
2、架构模式分析
四、代持股的法律安排
1、合法性的分析与论证
2、代持股纠纷案例分析
五、优先购买权的规避
1、优先购买权的分割行驶
2、优先购买权争议案例分析

第二部分:核心员工竞业限制与服务期管理(下午1:30-16:30)
一、保密与竞业限制义务的设置技巧
1、竞业限制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或约定数额过低)及未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对协议的影响
(2)在职竞业/离职竞约定不明
(3)单位是否应证明员工负有保密义务
2、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
(1)如何界定竞业限制范围
(2)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3)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
3、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与责任追究
(1)劳动者可单方解除竞业限制义务的条件
(2)用人单位单位单方解除义务的条件
(3)劳动者违约行为的确定
(4)违约金数额如何合理约定
(5)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后继续违约怎么办,可否要求员工与新雇主解约
(6)竞业限制案件的主管与管辖(仲裁/诉讼)
4、竞业限制与反不正当竞争
(1)明知违反竞业限制而招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2)竞业限制违约与侵权竞合,如何进行程序法和实体法适用
(3)禁止招揽与竞业限制的区别与联系

二、核心员工服务期管理实务
1、“培训”与服务期
(1)何为专项技术培训?
(2)关联公司出资培训,可否视为公司支出?
(3)多次培训,服务期是否累加计算?
(4)较长时间的培训(如EMBA),如何计算服务期?
(5)服务期条款与服务期协议冲突时的意思表示规则?
(6)违约金可否包括培训期间工资待遇?
2、“特殊待遇”与服务期
(1)公司可否就出资购房、无息借款、长期服务奖金与员工约定服务期?
(2)上述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3)如员工违约,公司可否要求返还相关待遇?
3、“股权激励”与服务期
(1)股票期权与服务期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股东与员工身份竞合,可否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3)以赠与股票作为服务期对价的法律风险控制?
(4)通过持股公司执行股权激励的服务期风险控制?

师资介绍

【Speaker/演讲嘉宾 贺正生 律师 /洪桂彬 律师】

【上午演讲嘉宾】 贺正生 律师 知名公司法、劳动法专家
北京市衡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SZ002119)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丰台区信访接待工作指定律师。贺律师在争端处理、企业投融资、公司并购重组方面具有十多年的持续工作经验,亲自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首发、再融资、控制性收购、股权分置改革等法律事务及国内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处理。贺律师的法律服务涉及房地产、证券、保险、文化传媒、银行、医药、机械制造、能源、教育、航空、广告、电信、农业、电子等多个领域。

媒体合作
曾参与过包括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电视节目的录制

出版物及其他
著有《以案说法,总经理的五堂法律课》等出版物

【下午演讲嘉宾】 洪桂彬 律师 知名公司法、劳动法专家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资深执业律师;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他的工作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制造业、金融业、零售业、IT业、医药业,咨询业。经常就裁员、集体停工、集体协商、企业搬迁、规模安置、疑难案件信访等提供现场支持。现担任数十家企业和机构法律顾问。曾为上海多家行业协会、开发园区、知名高校及知名企业提供专题培训课程。课程以“丰富实用、具有启发性”而广为学员所喜爱,累计授课企业逾千家,学员逾万名。

经验
成功为世界500强公司在华4000余人提供劳动关系规模转移安置综合解决方案
成功为某行业领先企业提供10000余人的劳务派遣综合解决方案
成功调处某外资企业400余人的集体停工事件

媒体采访
曾接受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环球时报Global Times、上海日报Shanghai Daily、中国经营报、解放日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金融观察、东方早报、新闻晨报、青年报等多家媒体采访并发表专家意见。2013年曾就《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劳动合同法修改”、“劳务派遣规定”、“快递员高温费””等多起社会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采访发表评析意见。

出版物及其他
《社会保险风险控制与成本优化实务》(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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