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课]食品检验员考证去哪里报名,食品检验员考试培训,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

  • 课程编号:C0012527
  • 发布时间:2012-06-29
  • 浏览量:58,598
  • 状态:发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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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至顶端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培训收益

三、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检验水平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掌握基本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课程内容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大纲制定的要求对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食品行业的基本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包括:
&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 &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食品检验概述

课程安排

七、培训费用:
初级资格1550元/人;中级资格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7月22-24日 每月开班 详情咨询项目负责人李老师。或者登陆http://www.foodkz.com查询。信息产业部602计量站—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彬 老师 手机:15989114650 办公电话:020-38699960-8103
邮箱:foodkz@163.com 传真:020-38696502(培训咨询中心)

师资介绍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根据申报学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确认申报等级)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其他信息

食品检验员培训去那里好?食品检验员考证报名培训在那里报名?联系李老师15989114650,在信息产业部602计量测试站,每个月都开设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鉴定班,广东省的各地区的食品检验员都有参加的,包括了佛山地区、东莞地区、河源地区、肇庆地区、江门地区、湛江地区、茂名地区、韶关地区、清远地区、厦门地区、江西地区等多个地方的食品检验工去来参加了培训鉴定,通过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详情可以咨询李老师,培训开班公告附上,开班时间可以随时咨询李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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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公告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强调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广东省2011年出台政策750文件精神,食品企业生产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本机构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对珠三角食品企业的检验人员开展鉴定考核工作。
一、培训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大纲制定的要求对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食品行业的基本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包括:
&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 &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食品检验概述

三、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检验水平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掌握基本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四、鉴定考核:
考核鉴定分为专业技能知识考核理和基本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级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五、职业资格鉴定等级:
食品检验工考核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食品检验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通知和安排。

六、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根据申报学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确认申报等级)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七、培训费用:
初级资格1550元/人;中级资格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7月22-24日 每月开班 详情咨询项目负责人李老师。或者登陆查询。信息产业部602计量站—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彬 老师 手机:15989114650 办公电话:020-38699960-8103
邮箱:foodkz@ 传真:020-38696502(培训咨询中心)

另附:本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鉴定项目: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材料成分分析检验工、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产品可靠性检验工、计量人员鉴定员十大类计量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工作。

本鉴定中心预祝所有参加食品检验工培训的各位学员都取得良好成绩,在信息产业部602计量测试站的鉴定考核的学员中,食品检验工培训的项目开展实操技能和理论课程的鉴定,鉴定合格的食品检验员将颁发由社会人力资源保障部颁发的相对应等级的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在全国联网课查询的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是全国通用的证书。

1、样品处理方法
食品中的重金属元素多数以结合态的形式存在于有机物中,检测这些元素,首先要将元素从有机物中游离出来,或者将有机物尽可能的破坏之后,才能准确的测定这些元素。因此,食品在其进行重金属元素验之前需要进行样品处理,也称作预处理、前处理或样品消化,目的在于破坏样品中的有机成分,消除干扰成分,使样品符合分析要求。样品前处理的效果,往往是决定分析成败的关键。日前常见的食品样品处理方法有干法、湿法和微波消解法。
干法灰化处理
干法灰化处理是先去除样品中杂物,称取一定克数样品置于瓷坩祸中,先在微火上干燥,目的是除去其中的水分和易挥发性组分。然后移入高温炉中灰化成白色灰烬,灼烧后所得的灰分加入盐酸溶液加热煮沸,经冷却移入容量瓶中混匀备用。该法的优点是能分解大量样品,方法简单,无试剂污染,空白低;缺点是对低沸点的元素常有损失,损失程度取决于几灰温度和灰化时间,以及元素在样品中的存在状态。
湿法消化处理
湿法消化处理又称氧化分解法。用液体或液体和固体的混合物作为氧化剂,在一定温度下分解样品中的有机物,此过程称为湿法灰化。此法与干法灰化的不同在于它不是依靠温度的提高,而主要依靠剂的氧化能力分解有机物。常用的氧化剂有HNO3、H2S04、 HCLO4、H202等。有时为了加快有机物的分解.常加入催化剂如MgO、AgNO2等。该法的优点是适应性强、简便快速、挥发损失和附着损失小;缺点是试剂用量较大,在消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去气体,危险性较大,空白值偏高。
微波消解法处理
微波消解法是一种新型的消化方法。其原理为在微波电磁场的作用下,样品与酸的混合物通过吸收微波能量,使介质分子间相互摩擦,产生高热。同时,交变磁场使介质分产生极化,由极化分子快速排列引起张力。这两方而的作用使得样品的表而层不断搅动破裂,不断产生新的表而与酸反应。由于溶液在瞬间吸收辐射能,改变了传统的分解方法中的热传导过程,因此分解迅速。在微波消解法中,微波使酸与样品充分接触,最大限度地发挥酸的作用,同时由于消解罐是密封的,避免了了由于酸的挥发而造成的损失,故消耗酸量小,既节省试剂又减少了酸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微波能直接穿透样品的内部,里外同时加热,不需传热过程,瞬时可达到较高温度,缩短了消化时间,给快速分析创造了良好条件;且具有取样量少、节省试剂、精密度高、污染机会少、回收率高、消解速度快等优点,因此微波消解法在国内外的元素分析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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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训基地可以进行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包括: 计量工种:长度计量,电器计量,热工计量,硬度力学计量,衡...
  • 培训领域: 职业技能
  • 加入时间:2012-06-29
  • 所在城市: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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